为进一步加强消防队伍建设,确保消防救援实力充足,朝阳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消防战斗员11名、消防驾驶员4名,共计15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2.长春市户籍;
3.消防员:男性,年龄18—28周岁(1995年7月4日-2006年7月3日出生),从事过消防事业的或参军服役过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3年7月4日-2006年7月3日出生);
驾驶员:男性,25—40周岁(1983年7月4日-1999年7月3日),持有B2型及以上驾驶证,三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能熟练驾驶大型货车。
4.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身高165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
(二)优先条件
1.熟练掌握使用CAD、PS等软件进行平面图绘制者择优招聘2名;
2.熟练掌握使用PR、AE等软件进行视频编辑者择优招聘2名;
3.体育专业毕业生优先、退役军人优先、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近五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有被辞退、解聘记录的;
4.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政治上有劣迹的;
5.在读学生;
6.已在消防工作岗位任职人员或从事过政府专职消防员离职人员;
7.参与经营企业(法人或股东身份)的人员;
8.身体各部位有纹身的;
9.身体、心理原因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考按照公告信息进行报名、笔试、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2024年7月3日-7月7日,“长春朝阳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8日至7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16:00,提前或逾期报名均视为无效报名,均不予受理,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地点: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前进大街1855号)451办公室。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接受审核:
1.《朝阳区编制外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长春朝阳人社”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填写word格式保存并粘贴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彩照);
2.身份证
3.户口本(需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5.B2型及以上驾驶证(驾驶员岗位);
6.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
7.个人征信证明;
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将视为无效报名,不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
(一)笔试
视各岗位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开展笔试,岗位报名比例高于1:5开展笔试,岗位报名比例低于1:5直接进行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未达到及格线者不具备入选资格,笔试成绩在“长春朝阳人社”微信公众号自行查询。
(二)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
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1.体能测试项目: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3000米跑、100米跑。
2.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负重登六楼、100米负重跑。
3.驾驶员岗位需进行驾驶能力测试。
(三)面试
在笔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岗位适应性测试结果和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5(含)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岗位适应性测试结果合格超过1:5比例的,或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为8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60分为及格线,未达到及格线者不具备入选资格。
(四)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人选从录取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录取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人选。
五、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
考察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开具无犯罪证明。因体检或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按录取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朝阳区人社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长春朝阳人社”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相关待遇和岗位管理
(一)相关待遇
1.消防战斗员工资待遇每月实发4000元。
2.消防驾驶员工资待遇每月实发4500元。
3.签订劳动合同后,为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缴纳五险一金,提供食宿。
(二)岗位管理
1.受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朝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将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0天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录用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执勤工作制度,合同期内按《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合同制消防队员和文职雇员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管理。工作5天,休息2天。如有应急响应以及特殊需要时,视情况停止人员休假和轮休,全员在岗在位。
3.集中培训和转段实战培训期间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应退还被装费、伙食费、训练保障经费等。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均不设开考比例;
(二)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便于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如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我单位郑重声明,在此次招聘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会以任何形式委托第三方进行招聘,我单位未与任何劳务派遣公司、中介、培训机构等有过任何形式的合作协议,任何有偿中介行为均与本单位无关。如有不法机构以此名义骗取钱款,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八、报名咨询电话
朝阳区人才引进服务中心:0431-89617240
朝阳区消防救援大队:0431-81972495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日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平台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