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4年扶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号)》中关于“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的规定,经本人在有效期内申请,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张天苍1名考生符合加分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欢迎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38-5869114
附件:2024年扶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2号)拟加分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名单
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