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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春季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告(29人)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5-01-07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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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国家、省关于大学生征兵以及《辽源市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实施办法》有关政策规定,辽源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辽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5年春季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辽源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2025年春季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29名,其中:辽源市市直9名、东丰县7名、东辽县7名、龙山区3名、西安区3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5年春季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应征服义务兵役年龄,即:18周岁至24周岁(2001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6.符合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历认证条件的全日制统招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需已取得毕业证书;

  7.在职人员报考须经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8.从辽源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公民,已报名参加2025年辽源市各县(区)春季男兵征集,并经兵役机关体检合格、政治考核合格、报名条件审核通过并确定为预定新兵人员后方可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全日制统招在读的人员;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往年参加过义务兵征集并被批准入伍未服满义务兵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或不符合2025年春季应征入伍资格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聘用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

  招聘报名、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报名由辽源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实施,网上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二)请考生登录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5年春季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112(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相应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完整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不大于100k)、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市人社局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三)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填报并打印报名表,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要实时关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并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责任自负。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值100分。

  3.笔试考试科目为《通用知识》详见附件2,试卷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4.笔试不设及格分数线,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5.考生考试时需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

  6.对符合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二次入伍),经市征兵办、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初始成绩的基础上实行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请本人携带退伍证件、毕业证、立功受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辽源市西宁大路511号)申请审验,审验时间另行通知,经审验合格的考生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二)面试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5比例的一并参加面试。应聘人员放弃面试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由市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发放《面试通知单》。

  4.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5.面试需携带的相关材料

  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本人《面试通知单》。以上材料集合时未携带齐全的考生,不允许参加面试。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按30%、面试按70%折算,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格线均为60分。总成绩相同者,理工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优先排列;总成绩相同者,且皆是或皆不是理工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按面试成绩排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同者,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面试加试。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不及格人员,均取消聘用资格。

  (四)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公示

  (一)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在同一岗位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前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调剂。

  (三)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和征兵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且符合征兵条件的,由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规定办理入伍手续,由辽源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协调市、县、区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与拟聘人员签订《辽源市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安置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二)拟聘人员服义务兵役2年期间,招聘单位为其保留编制和岗位。

  (三)根据《辽源市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实施办法》的规定,拟聘人员服役期满退役后,在批准退出现役30日内,持《协议书》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到。

  (四)市、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拟聘人员是否出现不符合落编上岗情形进行审核。不符合的取消聘用资格,符合的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办理聘用落编手续。以下情形不在聘用落编范围:①未服满义务兵役的。指服义务兵役期间因退兵、除名等非正常情形退出现役。②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以退役档案中关于处分的记录确认。③服役期间转改为军士的。④服役期间考入军校或被选拔为军官的。⑤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安置政策的。指服役经历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情形之一,满足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⑥退役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的。指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三条要求“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⑦因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相关岗位撤销后拒不服从调剂的。其中受聘人员仍要求入职的,由招聘单位内部调剂;原招聘单位撤并的,由原招聘单位撤并后的新单位在本单位内部调剂;招聘单位内部无法调剂的,由招聘单位协调组织、编办、人社部门,在同类型事业单位范围内进行调剂。⑧因个人情况变化不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指因个人身体残疾、精神障碍等原因丧失履行原报考岗位工作能力的,经用人单位依法依规评估后确定。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落编上岗条件的。

  (五)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到组织人社部门、编制部门办理聘用落编手续,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不再约定试用期。

  七、纪律要求

  (一)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和入伍服役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j.liaoyuan.gov.cn

  (二)业务咨询电话及举报电话

  1.考试业务咨询电话:0437-3168957、3292606(辽源市人事考试中心);

  2.监督举报电话:

  辽源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437-5024823;

  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党群类别):0437-3315701;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类别):0437-3168867、3168977。

  (三)公告解释权

  公告解释权归辽源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所有。

  附件1:《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5年春季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5年春季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笔试通用知识科目考试大纲》

  辽源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章来源: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5年春季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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