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事业单位招考动态

首页 > 吉林事业单位考试 > 招考信息 > 招考动态

2025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专项)公告【面试内容】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5-02-21 11:29

收藏

  面试

  1.时间及地点:

  (1)市直招聘岗位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采取的面试方式以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2)各县(市)区、开发区招聘岗位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采取的面试方式以及相关要求由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确定并负责通知。

  2.确定面试人选:

  (1)通过参加笔试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如在同一招聘岗位的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人选,报名人数在1:3(含)比例内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超过1:3比例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程序先行初试筛选,最终按1:3(含)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初试筛选的方式方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通知,初试筛选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组织初试筛选存在困难的,经提交书面申请后,通过资格审核考生可统一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并在候分区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