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5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号)》中关于“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经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笔试初始成绩折算百分制后实行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的规定,由考生本人申请,经南关区征兵办、南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以及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审验,确定宋颖等13名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政策性加分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3日止。
监督举报电话:0431-85218955(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职务管理科)
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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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及人才引进2号公告南关区岗位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政策性加分名单.xlsx
文章来源:2025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2号公告南关区岗位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政策性加分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