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适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坚持派驻全覆盖,县纪委县监委设立8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需要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的干部到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根据派驻机构改革工作需要,辉南县纪委县监委计划面向县直党政机关单位公开选调一批公务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员范围及数量
1.县直党政机关单位中在编在岗的科员职务公务员。
2.选调人员12名(男8名,女4名)。
二、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忠诚坚定,党性坚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公道正派、品行端正,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作风优良、廉洁自律,有吃苦奉献精神,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2.一般应当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综合素质好,有发展潜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身心健康。
3.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新招录公务员试用期未满、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除外)。
4.年龄一般应当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在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符合到县纪委县监委工作的要求。
6.特别优秀或者岗位特殊需要的干部,可放宽调入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与省管干部、市管干部、县管干部、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中的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关系;在省管干部、市管干部、县管干部、县纪委县监委干部中有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的配偶以及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5月20日至27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辉南县富强大街16号,辉南县纪委县监委四楼组织部。
3.资格审查:本人现场报名,由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察。
4.考察时间: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2019年选调人员报名表》和《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在辉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报名人员需经县编制所在工作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名,报名表中照片需要彩印,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邮箱hnjwzzb@163.com。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信网证明1份。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机构盖章)。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要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相关事项
1.报名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2.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转任资格。
四、考察
1.报名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由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县监委组成考察组,参照《吉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吉组发〔2017〕1号)规定的考察内容、程序和方法进行。
2.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
3.综合考虑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一贯表现和岗位匹配。
五、公示与审批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安排到适当岗位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将考核情况和拟选调意见分别报送辉南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审核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选调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信息发布
辉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nanxian.gov.cn/)为本次选调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2.政策咨询
辉南县委组织部干部科0435-8222553
辉南县纪委监委组织部0435-8238643
联系人:张戬茹,联系电话:18543596659
中共辉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辉南县监察委员会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