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宣传工作需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新媒体宣传人员1人。
2、所录用人员由本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文、新闻专业毕业者优先,从事过文字工作者优先,家住和龙市者优先;
2、年龄23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能力突出者可破格录取),民族不限;
3、具有一定文字功底,精通摄影照相等技术;
4、能够熟练新媒体运作;
5、要求思想态度端正,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薪酬待遇
1、聘用制人员具体工资面议,试用期工资不低于2000元;
2、经录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合格者双方签订用工合同。
四、报名方式
有意向者联系和龙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办公室主任。
电话0433-4880099 ;15143377888。
五、招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考试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