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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林省-第五章 课程:确定课程目标的依据知识点及练习

长岭华图 | 2021-05-14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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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习者的需要(对学生的研究)

  课程的价值在于促进学习者的身心发展,因此,学习者的需要是确定课程目标的基本依据。 对学生的研究,就是要找出教育者期望在学生身上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 它通常包括三方面内容:

  1. 了解学生身心发展的现状,并把它与理想的常模加以比较,确认其中存在的差距;

  2. 了解学生个体的需要;

  3. 了解学生的兴趣和个性差异。

  (二)当代社会生活的需求(对社会的研究)

  学校课程要反映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 当代社会生活的需求是课程目标的基本来源之一。 当代社会生活的需要不仅指社会生活的当下现实需要,更重要的是社会生活的变迁趋势和未来需求,这样,课程目标就不仅只是反映当下社会需求,更主要的是反映社会的未来发展趋势。

  (三)学科知识及其发展(对学科的研究)

  课程内容来源于一些主要学科的知识,因而课程目标的实现必须要以学科为依托,即在确定课程目标的过程中首先要考虑学科本身的功能。 学科知识及其发展是课程目标的基本来源之一。

  由于这三个因素是交互起作用的,对任何单一因素的研究结果都不足以成为课程目标的唯一来源。 如果过于强调某一因素,就会走到极端。 课程史上出现过的学生中心课程、社会中心课程、学科中心课程就是这类型的例子,它们基本上都是以失败而告终的。

  因此,在制定课程目标时,应该把学科知识、社会需要和学生需要三者辩证地结合起来,根据我国现行课程的弊端和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把发展学生的个性、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放在突出的位置上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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