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事业单位招考公告

首页 > 吉林事业单位考试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2021年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 工作人员公告【报名条件】

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 | 2021-12-17 10:55

收藏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年龄计算时间节点均以2021年12月17日为准。35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0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1975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任职条件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现役军人。

  4.本人或家庭成员有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选)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