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保民生、托底线、救急难”的积极作用,解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一)消防员
1、招聘人数:9人(经济开发区1人、同太乡1人、万宝镇1人、郭家镇1人、松花江镇1人、达家沟镇1人、布海镇1人、菜园子镇1人、朝阳乡1人)。
2、岗位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性别不限;高中及以上学历;熟练使用办公软件。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学历高者优先;有消防工作经验者优先;本地户籍者优先。
(二)乡镇司法所
1、招聘人数:4人(米沙子镇司法所2人,万宝镇司法所1人、朱城子镇司法所1人)。
2、岗位条件: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有基层司法工作经验及法律专业,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米沙子镇司法所1男1女,万宝镇司法所、朱城子镇司法所性别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二、招聘范围
德惠市本地户籍,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90号)要求,招聘对象为经过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下岗失业人员;
(二)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四)失地农民;
(五)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三、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公益性岗位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考核”的管理原则,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照用人单位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聘任、使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工作,凡违反相关规定、工作纪律或因健康原因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即行终止协议。
注: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由招聘单位与所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协议一年一签,协议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计协议期限满三年自行终止。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后岗位补贴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四、报名与资格审验
(一)报名时间:7月20日至7月2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报名地点:德惠市就业服务局公益性岗位管理科(德大广场人社局五楼502室)。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户口本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认定成功的《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
5、小二寸近期免冠红底照片2张
6、无违法犯罪证明
五、本次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具体办法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431—87237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