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春新区高新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自主开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全面落实“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街道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力量,提升基层就业服务和民生服务能力,切实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就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自主开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招聘20人。
二、招聘岗位
社区公益性岗位。
三、招聘范围
长春市城区、开发区城镇户籍,且经过认定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49周岁及以下(1975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注:参与经营企业(法人或股东身份)的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四、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
3、热爱社区工作、热心公益事业;
4、身体健康,熟练计算机操作。
五、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自主开发公益性岗位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考核”的管理原则,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照用人单位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聘任、使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工作,凡违反相关规定、工作纪律或健康原因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即行终止协议。
(二)自主开发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由招聘单位与所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协议一年一签,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未协商一致,不再续签,协议终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三)自主开发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后岗位补贴参照长春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长春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120元/月),并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补贴和采暖费补贴。
(四)回避情形: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于2024年10月16日-10月18日(9:00-11:00、13:30-16:00)到高新区人社局822室(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现场报名并提交材料。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2.身份证正反面
3.就业创业证(第2、3、6、7、9页)
4.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不限颜色)
5.高新区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并在报名前填好)
(二)领取《准考证》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于2024年10月23日(9:00-11:00、13:30-16:30)到高新区人社局825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均会在准考证上明确。
(三)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以拟安置岗位所要求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为主。重点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能力、专业素质及职业道德修养等。审题及答题时间合计10分钟/人。
(四)确定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众号搜索“长春高新人才”),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的人员,与其签订聘用协议,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参照长春市公益性岗位聘用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聘用前自行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
3、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九、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
0431—89689428、89689478;
监督举报电话:
0431—87019168。
长春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