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通榆县纪委县监委在域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充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数量
通榆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科员20名。
二、选调范围
域内外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工作能力,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4.职级为股级以下(含股级);
5.政治、法律、财务、审计、经济、中文、历史、计算机等相关专业,或有法律、审计、经侦、党务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选调;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身体健康;
8.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调查的;
3.新录用人员到招录单位工作未满试用期、未满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对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4.与通榆县纪委县监委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9日—6月30日
报名地点:通榆县纪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4224995
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通榆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纸质版3份及电子版(请登录通榆县纪检监察网站下载),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确认贯穿选调工作始终。
(三)组织考察。
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通过适当方式从多方面、多角度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按照择优和人岗相适原则确定选调人员。
(四)试用录入。
根据考察情况,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对确定的拟调入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且符合调入条件的,办理调转手续。
中共通榆县纪委
通榆县监委
2019年6月19日